1. 11月17日起至12月29日止,本會依教會行政法第11、12、15、41條舉行「會籍普查」與「會友登記」,請設籍本會的兄姐(在本會受洗或有辦理從其他教會轉籍本會者),在會員名單上簽名,另若你尚未受洗或轉籍本會,願穩定在本會聚會者,請在會友登記處留下你的資料。以上「會籍普查」與「會友登記」的人數將作為本會今年的「現有會員」人數。
行政法第11條:會員分為陪餐會員及
未陪餐會員。
第12 條:陪餐會員須具備下列資格:
一 經小會審查信仰及品行,並告白信仰者。
二 受洗領聖餐者。
第15條:一年以上未參加所屬教會主日禮拜者,經小會決議後列為不在會員,不計算為現有會員數。
第41條:小會每年應整理會員名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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