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件事】
許雅惠傳道
經文路10: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;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奪去的。 約9:25 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眼瞎的,如今能看見了。 腓3:13 我只有(做)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。 引言
壹. 家庭,一個充滿任務與情感的所在,神心意的所在! 經營家庭並不容易,有長達四五十年發展週期和不同階段的任務。面對這些挑戰,我們需要神的智慧,才不致於忙碌一生卻遠離神對家的心意:
貳.神與家庭的故事:神的救恩,以家為單位
參.人與神之間最重要的事,也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事 聖經看重家庭,對父母教養兒女和夫妻關係有許多教導與智慧。例如,(創2:24)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(弗6:2)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人們可以擁有令人高度滿足的家庭,但卻不一定走進神的心意!家庭的經營,最關鍵的目標在於使家庭中的每一位都與神有合宜的關係。我們要從人與神的核心關係,理解家庭經營中最重要的事。 神的救恩故事以家為單,人與神間的關係也正是家庭核心意義。家庭的本質,是生命與信仰恩典的傳承。家庭的核心任務:是幫助每位成員與神同行。一個與神同行的成員,能夠幫助家人也建立一份與神合宜的關係。家庭的風貌,是每位家庭份子共同形塑出來的,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有關鍵影響力的那一個人。基督徒必需能夠回答這個問題:神對家庭的心意是什麼?一個按神心意經營的家庭,會有一個品質的記號:這個信仰的品質記號,是長期專注投入在一件事的結果。以下三件事,幫助我們認識對一個家的經營要領! 肆.愛家三件事:不可少的一件事/ 該知道的一件事/ 要做的一件事 (一) 不可少的一件事:第一優先的事,是來到耶穌的腳前! (路10:38-42)他們走路的時候,耶穌進了一個村莊。有一個女人,名叫馬大,接他到自己家裡。他有一個妹子,名叫馬利亞,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。馬大伺候的事多,心裡忙亂,就進前來,說:主啊,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,你不在意嗎?請吩咐他來幫助我。耶穌回答說:馬大!馬大!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,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;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奪去的。 (1)人為許多事思慮,不可少的只有一件! 耶穌愛馬大姐弟的這個家庭,這個故事常有人誤以為耶穌「斥責」馬太而讚賞馬利亞。主耶穌不是貶抑馬大,相反的,耶穌愛馬大也知道勞苦服事的必要與價值,只是,耶穌在幫助馬大有生活的優先序。42節所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這不可少,就是必需。這件不可少的事,是指什麼事?是指一種對耶穌的信靠與渴慕!全神貫注的坐在耶穌的腳前,聆聽祂的話語。這件不可少的事,是耶穌教導我們要「從馬大的處世觀,轉變為馬利亞的優先序」,簡言之就是新生命的樣式。這個新生命,是當耶穌救贖我們,聖靈作工在我們身上開始發動的。新生命有個聆聽救主聲音的渴望,想就近生命泉源的渴望。不可少的一件事,就是對耶穌救恩的認識! (2)父母為兒女,夫妻為彼此也有許多思慮,不可少的也只有一件! 家庭和個人生活中佔據我們最多心思與力量的是什麼?其中那些是我們想要的?哪些才是必需要的?你會分辨哪些追求是生命的裝飾品?哪些是必需品嗎?專注努力,不一定都向著正確的目標。一個小孩可以每天到稻田流汗專注尋找偶然開出的小花;一個農夫期待的是一片莊稼成熟。信仰生命中,我們也曾像孩子般追尋偶然的花朵—亮麗外表,財富名聲。有成千的事,令人想追求的;有上百的事是想完成的;但耶穌說:不可少的只有一件。不可少的,是生命必需的,不可或缺的——少了,生命就要枯萎。 在家庭中,夫妻追求什麼?引導孩子以什麼為目標?我們鼓勵孩子把時間花在什麼地方?我們的動機和方法,會清楚指出我們給兒女的,是生命的裝飾物,或是生命不可或缺的珍寶。我們可以來省思:我的年幼孩子只是看卡通玩沙畫嗎?我將離家的孩子,是在我的憂慮不安中前進,或是用禱告祝福交託神帶領?對已經成家獨立的兒女,我們依戀自憐或是願意暗中代禱?我們對兒女的話語,是傳遞失望,或是選擇在祝福的話語中繼續使兒女為主剛強?家庭,最重要的意義在共同領受信仰生命,把每一位所愛的家人帶向神,你需要的不是許多策略,是一個<不可少>的優先序:你來耶穌的腳前,使每一個家人也來到耶穌的腳前。服事神,服事家人很重要,經濟事業很重要,關係經營很重要,但這些事的重要跟果效,來自你對坐在耶穌的腳前傾聽,領受祂的智慧帶領。 (二)要知道的一件事:我前失迷,如今能見! 家,是真實經歷新生命的所在。一個家庭能有最好的教育,就是明白「從前」與「現在」。沒有恩典與有恩典的差別,沒有得救與得救的差別;沒有盼望與有盼望的差別。 (1)信仰歷程中,一定要知道的事,是"他開了我的眼睛"! 約(9:24-25,30-33) 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,對他說:你該將榮耀歸給神,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。他說:他是個罪人不是,我不知道;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眼瞎的,如今能看見了。…他開了我的眼睛,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裡來。…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,後來遇見他,就說:你信神的兒子嗎?他回答說:主啊,誰是神的兒子,叫我信他呢?耶穌說:你已經看見他,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。他說:主啊,我信!就拜耶穌。 這個生來就瞎眼的被耶穌醫治了,無可推諉。想到從黑暗入光明,就使他有勇氣見證耶穌。當別人威脅要他指認耶穌是罪人,他說:他是個罪人不是,我不知道;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眼瞎的,如今能看見了。我們是用一生來認識神的,現在你的或許沒有能力為真理與人辯駁,但救恩的傳遞卻不困難也不複雜!只要見證神在我們身上「已經做成的」!數算記念!神使我們看待世界的方法改變了! (2)所有家庭成員共同傳承的信息,就是"如果沒有耶穌"! 不要只滿足於改變,耶穌的救贖給我們的是"重生"!完全的新生命。你真的知道,神給你裏面的人可以是全新的!過去是與人競爭的,言語惡毒的,現在是成全的人,訴說恩典的!過去是追求個人成就,現在是追求神旨意成全!過去拿兒女當面子,現在感謝有機會為人父母!過去目標錯亂忙碌,現在在神的秩序中有平安。 舊人說:讓我掌控,讓我達到我自己的目標;新人說:我本身就是神的器皿,放在環境中神要使用來顯出祂的大能的!舊人說:為何使我受苦?新人說:我受苦是與我有益。 從前我們都是心盲的!追求短暫以為永恆,以沒有價值的為有價值的,以必要消逝的掌聲肯定為生活目標,追求不能帶走的錢財以致耗盡青春歲月,以物質的滿足付上親情的代價,以肉體的快樂為滿足,以人的簇擁為成就。過去,不認識罪的工價就是死。現在我知道一件事:我能看見了!有一位救主使我看見,看見我的罪,看見必死生命是有活路的。 (三)要去做的一件事:忘記過去,專注奔跑 (腓3:8-14)…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…,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…。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 (1)家庭中所有的努力,都在是<做>事——而「做」事有順序,有焦點! 「做」事,並不是人在神面前最優先的事。家庭中活動與規劃的順序是這樣:第一件事不可少的事,是貼近神的心;這使你得著第二件事——知道神給你新的眼光,醫治你從前不堪用的毀壞;看見破碎的人與全備的神,才能在應許中有盼望。對神有一個正確的認識,你才得著第三件事:開始真正為神做事。為主<做>任何事之前你要親近神,要在數算恩典中看見應許,然後行動。耶穌對馬大家庭的教導正是如此:先有馬利亞的心,再有馬大的服事行動。兩者一樣重要,只是有先後。 (2)忘記背後的失敗和成功,存著得賞的心,向命定奔跑! 該做的一件事,是什麼事呢?是忘記,然後快跑!忘記,包括忘記過去的失敗和過去的榮耀,既不被失敗所困,也不緬懷過去成就。我們奔跑的目標很清楚,是宣揚那召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!保羅所思所想就是榮耀神!一個賽場中專心向目標奔跑的選手。保羅有神聖的不滿足—更多信心,更多盼望,做更多,變更好,得更多。一個編織帳篷為生的人,工作沒有佔據他的心。他的靈魂力量和熱情,另有所屬。隨時都可以為人織帳篷,但傳講福音才是他真正的事業,他說”我活著就是基督"!這是我們家庭經濟生活最好的榜樣!你可以是一位老師,司機,老闆,銷售員,家庭主婦,然而你知道工作不是你存在的意義!宣揚那召你出黑暗入光明的耶穌,才是我所能做的最有價值的事!可以想像:保羅是一邊編織一邊傳講基督的!他的熱切使得福音與事業版圖一同展開,因著領受福音使命託負,神擴張他超過所求所想! 結語 家庭經營,從真理到行動! 1. 不可少的一件事:親近神,聆聽神的時光。 行動的建議: (1)你可以為神建立禱告祭壇。 (2)你來學習禱告!明白如何親近神,從自己開始!用禱告領受應許! 2. 要知道的一件事:要清楚認識救恩的寶貴,領受復活生命的大能!兒女的教育目標學習活動,要使兒女活在救恩應許中,真實領受重生的新生命! 行動的建議: (1)重建靈修生活。要願意接受裝備,進入培育系統,追求認識基督! (2)以見證為家庭分享的色彩!從自己做起,談耶穌,感謝耶穌! (3)建造家人救恩大能的思想,天天為家人宣告屬天身份與重生盼望! 3. 要去做的一件事:向著神給的標竿直奔!使家庭活動有焦點! 行動的建議: (1)在你的職場卓越,因神大能而獻上最好。 (2)在家庭的生活,以福音為家庭之樂! 賽58:14 你就以耶和華為樂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,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。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。福音的大能將使你的家庭經歷神蹟奇事! 清楚認識基督的家庭,要領受神的七個應許! (太16:15-19)耶穌說:你們說我是誰?西門彼得回答說:你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。耶穌對他說:西門巴約拿,你是有福的!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,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。我還告訴你,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;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。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