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申27.9-26(讀9-10,15-16,26)
哎呀,有聽錯嗎?為甚麼這段經文說到要宣布咒詛(13節),「必受咒詛」出現了12次,然後眾百姓要說「阿們」。上帝不是賜下祝福的上帝嗎?
申命記的條約形式
申命記的大綱正是古代宗主國和臣屬國訂定條約的形式,大抵是:介紹訂定條約的雙方、說明為何有此條約,接著是約定內容,然後是獎懲辦法,臣屬國如果遵守條約、就能獲得宗主國的保護和供應,如果違背條約就要受懲罰。 上帝和以色列百姓之間,正是宗主國和臣屬國的關係—上帝救贖以色列百姓出埃及,使他們成為上帝的子民。(見申27.9-10)所以「約」(條例/要求)的基礎是建立在上帝先行的救贖恩典之上,所以百姓理當以感恩的心守約。遵守約定,百姓就蒙福;違背約定,就有「違約的懲罰」。申命記27-28章就是守約和違約的獎懲辦法。
向咒詛說阿們
申命記27.15-26宣布的咒詛有十二項,幾乎包含了十誡的內容,第一個咒詛是針對神人關係,其餘都是人際互動。當利未人一一喊出這些罪會招來咒詛時,百姓就要一一齊聲回應阿們(字根是堅定,實實在在之意),表明深信所講的都要實現。向咒詛說阿們,好嗎?當百姓用阿們..來承諾不守約就要承受咒詛的後果,在立約儀式中受警戒:上帝是可敬畏的,並警惕自己要謹守神的話語而活,切切不可犯罪。
祝福與咒詛的上帝
這位又祝福又咒詛的上帝,讓我們看到上帝的全知,申命記21-25章講的罪是公共性;而27章12項咒詛的罪卻多是個人性、暗中私密性的,百姓藉著宣讀啟應說阿們,表明即便人不知道的惡行,但上帝都看見且必報應。 上帝也是真理之愛的神。上帝不是只給祝福的溺愛之神,祂有公理是非,有賞與罰、有憐憫也有審判、有祝福也會咒詛。這也顯示,上帝是聖潔公義的神,祂斷不以有罪為無罪。祂也是信實守約的神、施行審判的神,祂會照約祝福、也會照約咒詛。如果上帝只給祝福,那上帝不過就像是阿拉丁神燈的神,說穿了卻不過是人們的奴隸,並不值得敬畏。要特別說明的是,這裡的咒詛和台灣民間信仰的咒詛在本質上完全不同。前者是從個人利益出發,但是申命記的咒詛是彰顯上帝的公義、聖潔、真理。
代替咒詛的耶穌
這個立約啟應的過程,目的要幫助以色列百姓:學習為言行負責、信守承諾,並藉著公開宣認,學習敬畏神,認真對待上帝話語;並認識到上帝屬性的全面性。這些原則同樣適用在今天新約的我們。但世人可以將律法行得完全嗎?以色列人失敗了,世人都失敗了,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了缺神的榮耀」(羅3.23),這是為何耶穌要在十架上代替咒詛,使信靠的人都能脫離咒詛—任何民間信仰的算命咒詛、前世孽因、別人作法術而來,也包括我做不到的律法本該承擔的咒詛。「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,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。」(加3.10-13) 耶穌從死裡復活,讓一切被咒詛追著跑恐懼的人都可以來投靠祂!耶穌能翻轉咒詛!
這是為何新約不像舊約,咒詛立即性地來到,但我們千萬不可因此濫用恩典。以色列人歷史(申命記)在在啟示,上帝是祝福的神、也是咒詛的神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
用阿們來回應神
洗禮的那一刻,就如同婚禮上,我們已經向新郎基督承諾「我願意」!請問你過往人生經歷中,是否有被上帝警戒、管教的嗎?千萬不要白白受苦,被管教提醒時,要用謙卑受教的心說,「阿們,主,我歡迎你的管教,我願意悔改轉回到你面前。我要敬畏你,我要更多愛慕你的話、追求你的話,討你喜悅,阿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