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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復活後~四十天的腳蹤
 
許雅惠傳道
(使徒行傳1:3) 他受害之後,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,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,講說神國的事。
(彼得前書1:3-9)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,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因此,你們是大有喜樂;但如今,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,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,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,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、榮耀、尊貴。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,卻是愛他;如今雖不得看見,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、滿有榮光的大喜樂;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,就是靈魂的救恩。


前言
1. 從耶穌復活到升天之間有四十天之久,耶穌做了哪些事?見了哪些人?又是為什麼呢?
2. 我接受一位為我除罪的神,也感謝這樣赦免的愛。但耶穌復活,跟基督徒的每一天的生活,到底有什麼關係?你能清楚表明嗎?
 今天是復活節後的第一個主日。想像你曾在耶穌週五受難的現場,時間來到第三天主日了,聽見耶穌復活的消息…你的心會是在想些什麼?你震驚嗎?你會衝去找耶穌嗎?耶穌復活後做了什麼?跟誰見面了?我們今天繼續如同在現場,來省思自己如何面對這個從死裏復活的主。我們繼續跟著耶穌的腳蹤行,你可以安靜在旁邊看著耶穌,聽著耶穌,看著這一群群與耶穌再次見面的人;我們會和祂一起經歷復活後祂在地上所做的事。從這四十天,要能明白耶穌復活對我們的意義,還有<復活>是神對世界怎樣的計畫。


壹. 人的復活與耶穌的復活,有什麼不同?
 現今醫學上有許多經歷死亡然後復生的例子。聖經中也有許多有關復活的記載,舊約和新約中有許多記載:先知以利亞使寡婦西頓之子復活(王上17:17-24);先知以利沙使書念之子復活(王下4:18-37);以利沙的墳上的死人復活(王下13:20-21);主耶穌使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(路7:11-15);主耶穌使管會堂的女兒復活(太9:18-26、路8:41-56);耶穌使拉撒路復活(約11:1);彼得使多加女子復活(徒9:36-42);保羅在特羅亞使猶推古復活(徒20:7-12)!人的復活,對你我而言的主要意義,是知道先知和耶穌的禱告和能力,知道神是能使人復活的。但這個人的復活與我們的生命改變沒有聯結。
  耶穌的復活呢?耶穌替我們的罪受死,為什麼一定要復活呢?在哥林多前書15章保羅解釋了基督復活的重要性。有些人不相信死而復生,保羅向哥林多教會指出—如果沒有復活的六個災難性後果:(1)所傳的一切都沒有意義(15:14);(2)所信是枉然(15:14);(3)所有的見證都成為欺騙(15:15);(4)罪無法得贖(15:17)基督若沒有復活、你們的信便是徒然.你們仍在罪裏。;(5)信徒最終滅亡(15:18);(6)信耶穌的基督徒成為世上最可憐可笑的人(15:19)我們若靠基督、只在今生有指望、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


貳. 耶穌復活後,做了什麼?
一.復活那日
(1)復活的清晨(太28:1-10; 路23:56-24:12)
(2)見證的人(太8:11-15)
(3)以馬忤斯的路上(可16:12-13;路24:13-35)
(4)在耶路撒冷向門徒顯現(可16:14;約20:19-25)

二.繼續向門徒顯現
(1)向多馬顯現的耶穌(約20:26-29)
(2)七位門徒在加利利的海邊見到復活的耶穌(約21:1-24)
(3)與十一個門徒約在加利利的山上的耶穌(太28:14-20)

三.耶穌升天
(1)可16:19-20
(2)路24:44-53
(3)徒1:1-14


參. 耶穌的復活,為何重要?
(1) 復活見證了<神的大能>。
信耶穌的復活就是相信神!神存在,他創造了宇宙,就擁有掌控它的大能,他是生命的源起,也掌握生命的結束。死亡也在神的權能之下。只有創造生命的神才能命令生命死而復生。耶穌從墳墓死而復活,第一個最重要的宣示,就是:上帝是生命的主!復活是神的大能,顯明耶穌是神的兒子(羅1:4)耶穌基督以大能證明他是神的兒子,祂就是神,祂的生命可以捨去,也可以活過來(羅1:4)。

(2) 復活宣示了天父接納耶穌的犠牲,樂意我們<重生>!
耶穌的復活是人類將來可以復活的證據,這是基督仰的要義—我們因義稱義,有永遠的生命。它表明神接納耶穌代表我們作出的犧牲。復活又是為了要使我們稱義(羅4:25)。耶穌的受死、埋葬和復活是神既定的救贖計劃(路24:7;46),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(來2:14、羅6:9)。

(3) 復活給我們今生<生活的方向>和未來的應許!
復活是宣示沒有什麼能阻隔神對我們的愛,地上的患難痛苦及快樂,都是短暫的。耶穌的復活,證實祂所教導的一切是可信的。復活也是一種應許(帖前4:14),每個基督徒都有榮耀復活的盼望使我們重新明白生命的價值,與存在的意義,以致我們可以超越處境,欣然用世俗的生命藉著復活換取永生。

(4) 復活是有能力的生命典範(羅6:4)
 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,也一同復活,有新生的樣式、像基督從死裏復活一樣(羅6:4)。主耶穌的復活是一種新的典範,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。復活是一種能力(弗1:18-20),就是照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,從死裏復活,如今叫祂在天上坐在父神右邊。神的創造大能,是使無變有,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;復活大能是從絶望中重生的能力。這個恢復生命意義的能力,也要在相信的人身上。


肆. 耶穌為何只向門徒顯現?
這四十天,耶穌為什麼不向法利賽人文士去顯現?為什麼不去找釘祂十字架的彼接多?不去找那些嘲笑祂被釘死的一群?而是向門徒顯現?一次,兩次,四十天的日子,我們可以從中發現耶穌對門徒的愛和耐心嗎?門徒怎麼了,以致耶穌花這樣的時間一次次等待可以向門徒安慰解釋的機會呢?
一. 門徒也不信死而復活的應許
抹大拉的馬利亞告訴跟從耶穌的人,他們正在悲傷哭泣。聽見耶穌復活和馬利亞的話,卻以為這些婦女胡說八道,不相信她們的話。
二. 門徒的失望落空與彷惶
  耶穌向兩個門徒顯現。門徒中有兩個人要到以馬忤斯這村子。他們沿路談論所發生的一切事。正談論的時候,耶穌親自走近他們,跟他們一起走;他們看見他,卻不認得他。耶穌問「你們一邊走一邊談論些什麼呢?」他們就站住,滿面愁容。其中一個問「難道你是耶路撒冷居民中,惟一不知道這幾天在那邊發生了什麼事的人嗎?」耶穌問:「什麼事呢?」他們回答:「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啊!他是個先知,在上帝和眾人面前,說話做事都有力量;我們的祭司長和首領竟把他解去判了死刑,釘在十字架上。我們原來盼望他就是要來拯救以色列的那一位!不但如此,這事已經發生三天了。我們當中有幾位婦女…看見了天使,而天使告訴她們耶穌已經復活了。我們當中有人到墓穴去看…沒有看見他。」
三.耶穌耐心,等著門徒恍然醒悟
他們走近了所要去的村子,耶穌似乎還要繼續趕路,他們卻挽留他說:「太陽已經下山,天就黑了,請跟我們住下吧!」耶穌就進去,跟他們住下。當他們坐下來吃飯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,向上帝感謝了,然後擘開餅,遞給他們。他們的眼睛忽然開了,這才認出他來;但是耶穌忽然不見了。

四.一旦相信,行動就會開始!
門徒彼此恍然大悟:「他在路上跟我們說話,給我們解釋聖經的時候,我們的心不是像火一樣地燃燒著嗎?」他們立刻動身,回耶路撒冷去。在那裡,他們看見十一個門徒和另外一些人聚集在一起,正在說:「主真的復活了;他已經顯現給西門看了!」那兩個人也把路上所遇見的,和他們怎樣在主擘開餅的時候認出他來的經過,告訴了大家。
伍.耶穌必需表明自己道成肉身與復活:所曾教導的一切,都將成真!
  基督的復活是有形有體的,耶穌說:"魂無骨無肉,你們看我是有的(路24:39-40)不但顯現給們徒看,還叫們徒來摸;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尚能和們徒一同吃食物(路24:41-43)。這樣的真實肉身復活,為的是使門徒能信!
(1) 第一次向門徒顯現:我所說的都必成真的!
  主親自站在他們當中,對他們說:。「願你們平安!」他們驚惶戰慄,以為見到了鬼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煩擾呢?為什麼心裡疑惑呢?看看我的手和腳!是我,不是別人!摸一摸我,你們就知道,鬼沒有肉,沒有骨;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」他這樣說著,把手和腳給他們看。他們還不敢相信,卻是驚喜交集。…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一切事就是從前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告訴過你們的:摩西的法律、先知的書,和詩篇所敘述關於我的每一件事都必須實現。
(2) 第二次向門徒顯現:不要疑惑,只要信!
  一星期後,門徒又在屋子裡聚集。其他的門徒將看見主的事告訴不在場的多馬。多馬說:「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,並用我的指頭摸那釘痕,用我的手摸他的勒旁,我絕對不信。」門關著,可是耶穌忽然顯現,站在他們當中,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然後他對多馬說:「把你的指頭放在這裡,看看我的手吧;再伸出你的手,摸摸我的勒旁吧。不要疑惑,只要信!」多馬說:「我的主,我的上帝!」耶穌說:「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?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是多麼有福啊!」

(3) 第三次向門徒顯現:見到復活的主,還回去打魚嗎?!
  在提比哩亞湖邊,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。…他們整夜沒有捕到什麼。太陽剛出來的時候,耶穌站在水邊,可是門徒不知道他就是耶穌。耶穌說:「朋友,你們捕到了魚沒有?」他們回答:「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把網撒向船的右邊,那邊有魚。」他們就撒網下去,可是拉不上來,因為網了太多的魚。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對彼得說:「是主!」西門彼得一聽說是主,連忙拿一件外衣披在身上,跳進水裡…他們上了岸,看見一堆炭火,上面有魚和餅。耶穌說:「把你們剛打的魚拿幾條來。」西門彼得到船上去,把網拖到岸上;網裡都是大魚,一共有一百五十三條。雖然有這麼多魚,網卻沒有破。耶穌說:「你們來吃早飯吧。」沒有一個門徒敢問他:「你是誰?」因為他們都知道他是主。耶穌就走過去,拿餅分給他們,也照樣把魚分了。


結語:四十天的工作,為使你相信復活與愛的大能!
沒有主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作工,人們很容易回到舊的生活,如同彼得回去捕魚。復活的耶穌,這四十天,表明了主是真實存在的,是看得見、摸得著的,只要真心禱告地上的主,遵守主的教導,主的恩典和作為,會如祂在世的教導一一成真。從此一個嶄新的時代開始了,門徒傳的福音,使人們從律法時代進入了恩典時代!神從來不吝於向我們啟示表明祂自己!這是耶穌的救贖,四十天向門徒顯現,也是在向你我表明:主耶穌對於我們需要一次的認識祂,是有極大愛心與耐心的。

  主耶穌復活升天前最重要的交待,是等候聖靈:【徒一8】「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;並要在耶路撒冷,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只有在真正相信一位可信的神,人能對祂的愛和教導,有活力盼望地回應。只有真正的信任主,才能領受神的託付!耶穌也才能在復活並升天時交待他們: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!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要被定罪。在信的人,必有神蹟奇事隨著,見證所傳的道。這不是工作的託付,而是應許與愛的大能的賜予!

  復活後四十天的耶穌給你我的愛,是:得救的保證(林前十五14,19);得贖的保證(林前十五20;羅八23);得榮耀的保證(林前十五42~44;西三1~4);得勝的保證(林前十五55,57)。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,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因此,我們是大有喜樂;百般的試煉都只是暫時的憂愁。你領受到耶穌復活的愛了嗎? 願主這四十天等候我們相信的耐心和愛,進入每個兒女的心。